2017年第十三批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2017年第十三批备品备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神华准能供应中心2017年第十三批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CSIEZB********9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八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货物名称

型号

使用单位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第一包

杂品材料

详见公告附件

黑选、黑矿生产服务中心、露天矿、维修中心

214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第二包

杂品材料

详见公告附件

哈选、哈矿生产服务中心

64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第三包

电器类

详见公告附件

黑岱沟选煤厂

4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第四包

防爆不锈钢控制箱

详见公告附件

哈尔乌素选煤厂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第五包

电力机车配件

第3.8.9.10项配件为技术改造

大准铁路机务段

10

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第六包

阻垢缓蚀剂等材料

详见公告附件

矸电公司

2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按需供货

第七包

醇基燃料

甲醇99.9%

生产服务中心

公斤

48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按需供货

第八包

醇基燃料

甲醇99.9%

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

公斤

4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按需供货

注:上述货物交货时间为到达使用现场的时间

3.投标人资质要求:

<!--[if !supportLists]-->l<!--[endif]-->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if !supportLists]-->l<!--[endif]-->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if !supportLists]-->l<!--[endif]-->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营业收入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if !supportLists]-->l<!--[endif]-->对于2014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if !supportLists]-->l<!--[endif]-->本项目各包均接受经销商投标(出具经销授权);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第6包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阻垢缓蚀剂)有效成分中唑类指标含量必须达到4.0%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第6包投标人所投产品(阻垢缓蚀剂)必须具有C类含磷电力行业入网资格证书;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第6包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供具有国家权威试验研究机构(如西安热工研究院、河北电科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或其他国家一级实验研究机构)结合准能矸电公司补充水水质及工况条件,对确定的阻垢缓蚀剂进行过试验研究,并提供试验研究报告。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不予签订合同。(各投标人取水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第7、8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地方安监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负责醇基燃料的运输,要确保服务质量,及时准确的送达。在运送过程中按符合国家危化品经营、运输等相关规定进行运送,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与招标人无关;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第7、8包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包括“甲醇销售”的有效经营范围;

<!--[if !supportLists]-->l<!--[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l<!--[endi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if !supportLists]-->l<!--[endif]-->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if !supportLists]-->4.<!--[endif]-->业绩要求:

<!--[if !supportLists]-->l<!--[endif]-->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2014-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份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a.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点击“投标人用户登录”进入“购标申请”页面,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3、4条资质与业绩所需文件打包上传,提交购标申请。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截止时间的限定:以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72小时内为付款限定时间,超过该时间将无法付款,购标申请失效。但如上述限定时间早于购标截止时间,那么该供应商的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购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系统客户端填写开发票的具体信息及邮寄信息,我公司采用顺丰快递寄付的方式对招标文件的发票进行统一邮寄。投标人可通过“交易信息”→“我的费用”→“已交纳”→“发票进度”查询发票的快递进度。

4)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交费成功后,可在系统客户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7.2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5)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6)本招标公告第4条“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神华准能招待所(中心医院对面)二楼会议室。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邮 编:010300

联系人:吴斌、罗莉丽、王晓敏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

联系人:张晓智****-*******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备品备件 供应 神华准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