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大道~鹏程西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港大道~鹏程西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苏州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苏州路改建工程已经灌南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硕灌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苏州路(新港大道~鹏程西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起新港大道、南至鹏程西路

2.工程规模: 改建道路全长2.841K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1 苏州路(新港大道~鹏程西路)改建工程 道路施工、涵洞施工、排水施工、路灯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苏州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编号: ****************-BD-001
1、连云港市硕灌实业有限公司的苏州路改建工程,已经灌发改投资发【2017】138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 施工 的投标。
2、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招标工程项目类型: 市政工程
3.2招标工程项目规模:道路全长2.814km 。
3.3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
3.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道路施工、涵洞施工、排水施工、路灯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5工程建设地点为: 灌南县新港大道~鹏程西路。
3.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周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不接受履约保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BD-001 苏州路(新港大道~鹏程西路)改建工程 公开招标 5300
3.8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3.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3.10付款方式:施工期间不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付合同价的30%;余款第二次付款后满一年付清(扣留3%质保金)。
4、资格审查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即投标申请人满足所有资格审查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以下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4.1资质条件:
4.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1.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
4.2必要条件:
(一)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可选条件: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4说明与要求:
(1)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按苏检会【2015】4号文执行,请投标单位自行到江苏省人民检查院设立的“江苏省人民检查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查询并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3.2款)。
(3)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www.lygztb.com.cn/index.do)。非本省、本市资质施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原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5)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但是资格审查所需有关原件证书,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及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同时发布。
5.2 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 2017 年 11 月2日至 2017 年 11 月7日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网上自行下载(成功支付费用后)。购买完成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电子标书制作:本工程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务必到广联达G+或者QQ群********3、********4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不能用低版本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刘工:186*****807。注: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已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5.4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 14日上午9时30分
地 点:灌南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22室
6、招标文件中相关事项说明:
6.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
6.3.1 定义:
(1)首先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 ,合理确定评标入围环节和入围的投标人数量。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 ,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 ,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工程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附件中的入围方法。由招标单位代表在开标现场对下列两种方法采用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 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 ,同时入围 ;不足15家时 ,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二: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取平均值以上5家(含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下10家,合计15家。
评标入围过程中 ,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 (或 以下 )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 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 ,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 ;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 ,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2)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评标基准价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附件第(二)条中方法五(ABC合成法)确定。中标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3.1.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 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随机抽取。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 市政工程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无专业工程暂估价需扣除)
6.3.1.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l%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特别提醒: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后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三份,纸质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7.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7.3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以确保开标时正常解密。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及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4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仅建议投标人以光盘为介质自行刻录备用介质文件并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开标时如果解密失败,可以导入光盘上的非加密文件(nJSTF格式)作为补救。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
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7.5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备用光盘,前项不能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网上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6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04室)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会导致投标人无法进场交易。
7.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无须再提供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除外),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务必完成诚信库的完善工作,投标文件里的“资料审查模块”里相关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投标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需清晰、完整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附: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连云港地区)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543
杭云飞 138*****446
国泰新点软件 黄工 158*****880
朱工 189*****238
张工 185*****641
广联达 刘工 186*****807
注:江苏CA已在本地设点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 凌州东路9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莉莉 180*****017
8、其他说明:
8.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注:招标人为了杜绝挂靠单位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月至少20日、每天必须保证8小时以上在现场组织施工,离开现场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擅自离开1天,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并有权更换承包人。
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擅自离开1天,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并有权更换承包人。
4、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如发现在灌南县境内在建项目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存在项目经理不能正常履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3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8.4依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规定:
本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5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意见先施工苏州北路段。
招标人:连云港市硕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灌南县新安镇
电 话:
联系人: 传真:
邮 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电 话:****-********
经办人:孙玉洁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07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硕灌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灌南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西路 地 址: 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建设局4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娟 联 系 人: 季明磊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gnzbdl@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鹏程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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