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万丰路、高桥路、一居民路)(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蕲春】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万丰路、高桥路、一居民路)(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蕲春】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万丰路、高桥路、一居民路)(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02
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万丰路、高桥路、一居民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万丰路、高桥路、一居民路)已获批准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投资规模:投资约1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道路验收规范及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五大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3.4 投标人须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市政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且人员类别要一致。
4. 开标方式
4.1本次开标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9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广联达软件)
********3">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10 日至2017年 10 月 16 日17时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
5.2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整(1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 日9 :00整,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漕河四路县教育局隔壁原东昌汽运公司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 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人:张先生联 系 电 话:152*****8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联 系电 话:159*****617
监 督 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话:****-*******
日期: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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