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公安局标准化基础信息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永吉县公安局标准化基础信息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永吉县公安局标准化基础信息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根据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申请表的要求,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永吉县公安局委托对永吉县公安局标准化基础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编号:YJGJZC2017-002
2、采购人名称:永吉县公安局
3、拟采购项目:永吉县公安局标准化基础信息系统
4、采购项目预算:共36.6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全省刑侦系统综合信息平台采用海鑫公司产品接入数据端口,全省刑侦系统由该公司进行数据上传、维护、比对。2017年7月口前镇水灾导致该信息系统被损毁,需要重新采购。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此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是吉林省公安机关刑侦综合信息采集系统专用对口设备。
8、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王学才 | 永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 工程师 |
2 | 王鑫 | 永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 工程师 |
3 | 罗彩龙 | 永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 副主任法医师 |
9、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10条要求,本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永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25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 人:马 涛
电 话:****-********
永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
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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