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尤溪县坂面中心小学的招标编号为 正茂【2008】招字第08038号 的_尤溪县坂面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已由尤溪县发改局(尤发改投[2008]6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 尤溪县坂面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___不适用_ ___;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尤溪县坂面乡蓬莱街80号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开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2月 25 日,总工期 21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____ _不适用 _ ____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年 12 月 9日至2008年 12月 15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 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尤溪县建设局十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 700 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及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且不低于 二级建造师资质或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____ 。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 12月2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尤溪县坂面中心小学,邮编: 365001
地址:尤溪县坂面乡蓬莱街80号
联系人: 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台后路8号左海花园1座304室,邮编: 350003
联系人: 汤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尤溪县建设局十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