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福利院围墙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精神病人福利院围墙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十堰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围墙建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对十堰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围墙建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围墙建造工程(十采计备[2017]XM5492号)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碎石挤密桩基础,下端为毛石挡墙,上部为砖砌围墙,投资额约54万元,具体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谈判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二年内至少同时具有一项已完工的同样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指2015年5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及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参加谈判企业需提供本单位缴纳最近三个月(2017年7-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完税发票和人员名单、企业社保登记证);

(6)参加谈判企业若为湖北省外注册企业,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

(7)参加谈判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 11 月2日至2017年 11 月 6日(8:30时~12:0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 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是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本人携带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施工企业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室)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室)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八堰路胡家湾村

联系人:李军燕 电 话:136*****8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十堰市上海路大学星城3单元1901室

联系人:盛思越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 福利院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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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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