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CJF2017-LQ-044
项目名称 | 报价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提供相应货物、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73.45万元 |
 
 
 
 
 
 
 
 
 
三、采购内容: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谈判文件售价及报名资料: 
    1.时间:2017年11月03日08时00分至2017年11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空气分析检测仪省级(或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13时30分至2017年11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11-13  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临清市龙山路
      联系人:臧队长  131*****119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156*****998
八、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借用资格、转包、造假行为的报价人,一经发现没收其报价保证金,成交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报价人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https://pan.baidu.com/s/1i4QEY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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