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执法车辆设备采购公告
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执法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XHCG2017-00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要求 |
第一包 | 轿车 | 2 | 239600 | 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囚车 | 1 | 219800 |
本次项目为2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②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且以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③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代码证书;
④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 www.ccgp-fuxin.gov.cn。详细参考阜新市政府采购网:“首页-重要通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208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
1、缴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银行名称:工商银行迎宾大街支行;账号:
****************70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3、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00止(北京时间)
4、退还磋商保证金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5、退还磋商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磋商时递交报价文件。
2、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地 址:四合路旧物市场北侧
联 系 人:曹雪
联系电话:
138*****918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细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细河区工业街38-3
项目联系人:郎鹏
联系电话:
****-******* 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细河区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