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用耐候地膜招标公告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用耐候地膜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固政发[2017]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用耐候地膜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论证,现对论证意见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用耐候地膜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固(原)交政采【2017】133号

委托编号:NXXZT-17-071号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其他说明事项

农用耐候地膜

1、规格及质量:120cm×0.012mm白色农用耐候地膜,标准件每卷净重8kg;地膜使用寿命必须超越国标Ⅰ、Ⅱ类标准,保证具备抗拉强度高,耐老化时间长,透光性能好,在零下50℃以下不改变性能,连续覆盖使用6个月以上。2、地膜外观:不允许有气泡、斑点、折皱、杂质和针孔等缺陷,不允许有2mm以上的粒点和块状物,膜卷平整,无暴筋和断头,膜卷宽度与膜的公称宽度相差的卷取宽度错位≤10mm。3、物理性质:地膜拉伸负荷(N)纵向、横向≥2.0,地膜断裂伸长率(%)纵向、横向≥230,地膜直角撕裂负荷(N)纵向、横向≥1.0。

200

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3、货物装卸费及运输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五、申请理由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说明: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给予大力支持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6号)文件精神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

单位名称: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建业街(中小企业创业园服务大楼)

七、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用耐候地膜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

*******.00元

专家1

论证意见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给予大力支持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6号)文件精神,建议:

一是在保证采购方质量要求下;

二是在价格等同或低于本地市场价前提下,为支持本土企业发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姓名:杨晓明 工作单位:固原市农技中心

职称:高级农艺师

专家2

论证意见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给予大力支持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6号)文件精神,在保证采购方质量要求的条件下,在价格等同或低于本地市场的前提下,为支持当地企业的发展,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用耐候地膜。

专家姓名:王淑芳 工作单位:固原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职称:研究员

专家3

论证意见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给予大力支持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6号)文件精神,宁夏润宇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耐候地膜必须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并且价格等同或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薛志娟 工作单位:固原市农机中心

职称:高级农机工程师

八、公示期限:2017年11月3日至11月9日(五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王晓煜 189*****98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二市场电信实业楼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丁洁 147*****116

邮 箱:********@qq.com

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地膜 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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