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 招标文件编号: GACG********7 2. 项目名称: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3. 招标内容:电子警察系统、信号灯系统和路口视频图像监控系统。4. 建设范围:(1)建设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实现视频图像监控;(2)新建11个路口车辆闯红灯违法抓拍系统;(3)改造现有7个路口信号灯系统;(4)新建2个路口信号灯系统;5. 项目实施地点: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定地点。6. 项目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3个月后完成项目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质保。7. 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3) 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有效安防资质证书;(4) 投标人200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系统工程项目(总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8.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需在2008年12月9日到2008年12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到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购买招标书,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9*****877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9日上午10:00。12.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地址:高安市桥北路42号13.有关此次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976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邹先生、胡女士 电话、传真:********595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08-12-9 14: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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