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Q-2008-12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邮编:1007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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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公交总队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一号金之桥大厦415室(国贸西侧)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12月10日起至2008 年12月29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17日下午2:00炮局胡同21号驻地集合
踏勘地点顺序:东城区炮局胡同21号驻地→东城区炮局胡同27号驻地→丰台区海户西里36号驻地(交通工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6号瑞赛大厦四层会议室(国贸桥往南100米,三环路东)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标书款银行帐号:
收款单位: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
银行帐号:9109 0154 8000 04842
项目联系人:刘倩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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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北京汇诚金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