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京发改[2008]15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县自筹,招标人为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涉及千家店镇下湾村、康庄镇马营村、沈家营镇曹官营村、延庆镇王泉营村、永宁镇孔化营村共5个镇5个行政村。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场站7座,污水处理规模为191吨/天,铺设污水收集管网55620米,建设检查井2918座。
计划工期:2009年1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2008年延庆县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分标方案:本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过去3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月5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层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庆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办公室
地址:延庆县京张路路口南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邮编:102100邮编:101119
联系人:王宗亮联系人:金宇
电话:********
传真:********
2008年12月9日
批复文号京发改[2008]158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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