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校舍翻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校舍翻建工程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2017】4号批准建设,以乐发改招标核【2017】6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0%,地方配套资金: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校舍翻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面积1605.7㎡)及室外附属工程。 2.4 招标范围:新建教学楼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21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获取时间:2017年11月3日9:00至2017年11月8日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4日9:30,地点为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 地 址:乐亭县闫各庄镇芦河中心小学院内 联 系 人:高光跃 电 话:133*****89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邸永红 电 话:133*****827 电子邮件:xzzb@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