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文化中心绿化工程
张家港文化中心绿化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的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绿化工程已经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东路化肥厂东侧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杨舍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金额:6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3-5至2009-12-1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绿化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应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格一级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报名时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08-12-15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08-12-15
上午起时间:8:30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17:00
获取文件地点: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市东环路226号)
7.请申请人于2008-12-9至2008-12-15每天上午8:30下午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上午,投预审材料止时间下午
投标箱号: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质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9)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在2005-2007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工程)。
采用打分排名法确定不超过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陆文彬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市东环路226号
联系人:刘超君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性别: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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