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十一、十三区项目监理
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十一、十三区项目监理
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十一、十三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十一、十三区项目监理已由/以宁发改投资[2017]615号、宁发改投资[2017]667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园林旅游体育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委托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招标内容:西宁市植物园海绵化改造与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66.67公顷。西宁市湟水森林公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80公顷。西宁市野生动物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80.31公顷。西山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358.29公顷。文化公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15.9公顷。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十一、十三区项目监理
发包内容:西宁市植物园海绵化改造与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66.67公顷。西宁市湟水森林公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80公顷。西宁市野生动物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80.31公顷。西山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358.29公顷。文化公园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总面积15.9公顷。
计划工期:2017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共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6:00,在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海湖桥北西侧湟水花园正对面)报名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园林旅游体育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西宁市 |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
联 系 人:刘鲁岩 | 联 系 人:魏文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7年11月03日
标签: 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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