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宣传媒体招标公告

税务宣传媒体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现就税务宣传媒体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中税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

一、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宣传媒体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内容: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内容

税务宣传媒体
1

一、与北京中税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中国税务报》联合举办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税收工作动态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

二、宣传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无息)。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采购人来函,为做好有关税收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税收工作动态,根据上级对税法宣传的要求以及纳税人提出的建议,采购人计划在《中国税务报》上进行刊发上述信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1.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税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税务报》广告发行的唯一代理商,因此该公司为《中国税务报》税法宣传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

2.提供的服务说明:与北京中税报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中国税务报》联合举办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税收工作动态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五、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六、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采购人桂林市地方税务局,抄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联系电话:****-*******]。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桂林市五美路15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科长 ****-*******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李冬青 联系电话: ****-************** 传真:****-*******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

联系电话::****-*******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 宣传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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