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办公厅金福大厦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金福大厦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ZC-2008-63
   项目名称:金福大厦办公楼物业服务
   采购人:大连市政府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1、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的委托,对金福大厦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A包:国家安全局部分物业管理;B包:8至29楼部分物业管理
   工作内容:
   (1) 警备(保安)服务
   (2) 保洁、日常清洁
   (3) 设施日常维修服务
   (4) 食堂承包管理服务
   (5) 绿化
   (6) 服务期限:一年
   报价时应按包分别进行报价,具体管理规定详见第二章
   2、采购人以财政性资金支付上述采购合同的费用。
   3、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三级以上的资质(含三级)。
   3.2投标人应具备餐饮服务能力。
   3.3投标人必须拥有电梯、消防、空调设施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能够提供系统化的维护方案和维护服务。
   3.4 投标人必须按政策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物业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3.5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请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接受资格条件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仅限于购买标书)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的全部进行投标,不能只对项目的部分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9日起每日8:30~16:30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60元,标书售后不退。
   6、所有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或现金任何一种形式。
   7、现场勘察及答疑时间:2008年12月16日上午9:00分(本项目只组织一次现场勘察及答疑)。
   勘察及答疑地点:大连市金福大厦8~29楼(安全局部分不现场勘察)。
   8、接受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0日13: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递投标文件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投标受理①。
   10、开标大会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银 行 帐 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
   联 系 人:周绥香
   电 话:****-********
   传 真:****-********
   采 购 人:大连市政府办公厅
   联 系 人:郭富刚
   电 话:13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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