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区文景街地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0100G17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坊区文景街地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哈尔滨香坊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备案编号:
*******)。招标人为哈尔滨中农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岩土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香坊区文景街地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
2.2建设地点:香坊区文景街、文景头道街、文景二道街;
2.3建设规模:589247.91平方米
2.4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及相关服务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失信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3日至2017年 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4)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多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4投标企业提供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领取,并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记时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纸质版进行电子信息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登记信息。("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领取,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及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4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中农批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大道与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二期B栋27层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孙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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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