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网路工程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线电视网路工程建设(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黄石市广电局的委托,对其有线电视网路工程建设(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广电局有线电视网路工程建设(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HC*******
3、项目内容: 黄石市广电局有线电视分配网建设(改造)和地下管道建设工程,本项目实行协议供货方式,协议供货期限由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09年12月31日止,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内 容 | 备注 |
1 | 分配网建设(改造) | 分配网建设(改造)、光缆、电缆敷设(拆除) | 分批按需供货 |
2 | 地下管道建设工程 | 不包括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及指定合建项目 |
二、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达到伍万元人民币(含伍万)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4、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6、具有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项目或通信工程项目成功经验和业绩;
7、包一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网络工程(含计算机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等通信工程)的施工资质;包二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资质或同类型资质。
8、必须具有1名以上中级职称(广播电视、通信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8人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人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06年1月已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列表以及至少两份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6日11时;
2、地点: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303室(亚光新村金苑小区);
3、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办法: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亚光新村金苑小区)
电话(传真):****-******* 胡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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