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家具招标公告

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家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投标家具的生产制造厂商;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3)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投标人需完成的项目内容为:上海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购买家具设备一批(2)本项目共分二个独立包件,投标单位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包件一:剧场椅;包件二:储物柜及桌椅家具等;(3)本项目各包件预算金额及投标上限价格:包件一:剧场椅,预算金额72000元,投标上限价格71028元;包件二:储物柜及桌椅家具等,预算金额908000元,投标上限价格895742元;预算金额:98万人民币 投标上限价:96.6770万人民币

5、交付地址:闵行区精神卫生中心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元(国库资金:9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1-0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27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03 17:00:00至2017-11-27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1-27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沪闵高架莘庄出口,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2、开标地点: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沪闵高架莘庄出口,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七、其他事项

备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闸航路2500号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编:201108 邮编:201199
联系人:朱宏联系人:洪晓明-章佳
电话:******** *1408 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卫生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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