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社区便民智能大屏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的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社区便民智能大屏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79501) 3、预算编号:11-7Z051Y4176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社区便民智能大屏服务,服务周期:自互动大屏服务开通试运行后一年。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年度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每年度合同有效期终止前2个月,采购人对中标方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署合同后,在4个月内完成大屏选址、部署、测试、联合调试、试运行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20000.00元(国库资金:22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7-11-0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1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注:以上上传资料为原件彩色扫描或者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1-03 16:00:00至2017-11-10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方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并同时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材料核查(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7-11-16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7-11-16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磋商仪式。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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