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购安置房源(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老河口市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购安置房源(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老河口市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购
安置房源(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老河口市2016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拟采购安置房源(二期)项目已由河财采申[2017]264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公司自筹 ,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老河口市联众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实施采购事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老河口市联众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买老河市区内待售存量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房及开发企业代建房等房源,用于安排拆迁居民居住。
2、招标内容:老河口购买老河市区内待售存量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房及开发企业代建房等房源。
3、房源地理位置划定为:市区内光化办事处、酂阳办事处所辖区域内、李楼镇所管辖区域的城区土地上。凡在该区域内开发商的待售存量商品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房和开发企业代建房等房源均可参与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
2、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符合收购资金的相关管理要求;
4、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参与投标的房源要求
1、采购的待售存量现房和期房,每套建筑面积不高于或等于140平方米的住房,现房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达到入住标准,具有竣工验收备案证和主体结构验收证明(无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已竣工房源,开发商应承诺12月31日能够达到符合入住标准,经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保证12月31日前该证能够办理完毕的房源;期房是指除3款前四证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暂未获取的在建或已完成招投标手续待建并能保证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房源,提供的房源需在此日期前主体工程及供电、供气、供水、排水、排污、绿化等配套工程均已完工;
2、参与投标的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法院查封,无权属纠纷,无违规建设等情况;
3、参与投标的商品房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天内使被搬迁人能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5、须提供参与投标商品房的楼盘表(必须注明每套房屋面积、公摊、朝向、交房日期)、户型图、测绘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证明;(每套房屋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报告面积为准,期房有预测报告)。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2)房地产开发资质复印件;(3)、参与投标商品房的楼盘表、户型图;(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到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石路26号(原西部矿业公司综合楼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政府网、老河口市政府网、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老河口市金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老河口市联众住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1
联系人:宰珩
报 名 表
投标人名称 | (盖章) | |
注册地址 | ||
授权委托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包括座机和手机号) | 邮箱: |
拟投楼盘名称: | ||
报名日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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