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南湖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南湖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南湖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二标段)招标公告
BTTQZB(2017)-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北屯市南湖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由师发改发[2017]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师北屯市南湖风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二标段);
2.2建设地址:第十师北屯市;
2.3建筑规模:跨河桥梁4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3座等配套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遗留的问题;
2.5工程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6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本项目为设计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或进兵团备案。
3.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不接受未在网上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第十师北屯市机关大楼4楼
联系人:项阳电话:152*****29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857号社保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秦小龙 牛静竹 电话:****-*******
2017年1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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