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洞镇场口增设红绿灯及抓拍系统招标公告
三洞镇场口增设红绿灯及抓拍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县交通运输局三洞镇场口增设红绿灯及抓拍系统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1-03 17:59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夹江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瓷都大道36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联系方式:陈先生,****-*******, 133*****3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承诺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7-11-06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7-11-10 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14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乐山市中医院对面)】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7-11-17 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7-11-17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按附件模板填写)、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领取磋商文件后应当登记备案。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11-17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 元。二、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提交:1、收款单位: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夹江支行,银行帐号:****************5681。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以上账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 日17 时00 分。3、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三、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会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见附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未递交造成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退付,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 ||
预算金额(元) | 400312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I65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一、小微企业扶持(一)本项目 不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监狱企业扶持(一)本项目 不 是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 项目概述 三洞镇场口地处省道103线与三梧路、三吴路交 汇十字路口5车流量、人流量大,由于未安装红绿 灯5车辆、行人不能依序通行,交通压力大,特别是逢“赶 场”天,易发生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根据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日常交通管理及该处实际情况,需要在该处安装一套红绿灯及闯红 灯抓拍系统,并按国家标准完善相应的标志、标线。二、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包的描述。三、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厂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24小时内解决故障保证运行,质保期一年,建设的红绿灯抓拍系统须与交警平台无缝对接。四、其他要求:(一)、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1、设备材料准备期5个日历天;2、基础土建10个日历天(包括立柱基坑商混凝固);3、线缆铺设和立柱吊装、红绿灯、抓拍设备安装5个日历天;4、红绿灯、抓拍电警系统调试10个日历天红绿灯指挥系统投入交付使用(二)、服务费:本项目最高限价:400312元,报价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试验 费、仓储租赁及保管费、装车、卸车费、运输费(含相关杂费)、 管理费、保险费、建设施工辅材费用、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货 物及相关施工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三)、履约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约定的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现场施工,现场调试。(四)、验收方法和标准由专家评审、采购人审核、履约验收三部份组成。履约验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进行。(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业主方支付中标价的30%为预付款,待完工验收后支付至中标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结束之后7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五、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参照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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