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招标公告

自卸车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阜新高新区综合管理局自卸车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2017-11-03 至 2017-11-14撰写单位: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撰写人:资源管理员

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高新区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自卸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XGXQCG*******)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指标

1

自卸车

1台

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43万元。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供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

三、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采用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的报价单填表,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结束前递交

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3、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7日内;合同约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高新区采购中心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新区综合管理局

地 址:辽宁阜新东出口105号

联系 人:杨海斌

联系电话:159*****599

集中采购机构: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阜新东出口105号

项目联系人:胡宝琦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卸车 综合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