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编号: | HNJS2017-GC-1109 | 交易编号: | XXJY [2017] 2721 | ||||||||||||
项目所属区域: | 永顺县 | ||||||||||||||
招标人: | 永顺县农业局 | 投标保证金(元): | |||||||||||||
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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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 ||||||||||||||
内容 | |||||||||||||||
招标公告 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NJS2017-GC-1109 本招标项目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17】306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顺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 2.3 规模:第一标段:新修河堤2906米,第二标段:新建机耕道2910米、田坎1560米、田间便道1000米、土地平整70.24亩,第三标段:新建渠道5365米、排洪渠670米、取水坝一座。 2.4 工期要求: 2 个月(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建国务院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部分322.24万元 ;第二标段: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部分234.14万元;第三标段: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部分143.33万元. 2.10、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叄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2中标的外地企业必须在县内设立具有纳税主体的机构。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于2017年11月26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第一标段陆万元整(RMB:60000.00元);第二标段 肆万元整(RMB:40000.00元);第三标段 叁万元整(RMB:300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注: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西岐乡西岐村、流浪溪村大宗油料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9日17:00时止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每份,售后一概不退。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具体见交易中心大厅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高标准农田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永顺县农业局 地址:永顺县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35*****5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7栋B单元602号一单元903室 联系人:符女士 电话:185*****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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