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远安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316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远安县政府以远政函【2017】107号文同意该存量项目经营权转让事宜,并已将存量资产经营权评估报告报远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政府以远政函【2017】106号文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根据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7]XM0256号的要求,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与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远安县域内,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共计9个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2000吨/日,配套管网总长度为118.04公里(管径DN300~DN500),出水水质均为一级A标准。其中,分存量部分和新建部分:

存量部分:6个污水处理厂,规模共计40000吨/日,配套管网总长度64.54公里。其中,远安县污水处理厂(30000t/d,3.9km)、嫘祖镇污水处理厂(1500t/d;6.28km)、茅坪场镇污水处理厂(1000 t/d;6.46km)、回龙观污水处理厂与马家滩污水处理厂(2500 t/d;18km)、远安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5000 t/d;29.9km;远期10000t/d)。目前,远安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嫘祖镇污水处理厂、茅坪场镇污水处理厂、回龙观污水处理厂、马家滩污水处理厂、远安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建完后作为存量项目移交SPV公司运营。

新建部分:3个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共计2000吨/日,配套管网总长度53.5公里。其中,花林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800m3/d,远期(2030年)总规模1200m3/d,配套管网长度10.8km; 河口乡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600m3/d,远期(2030年)总规模900m3/d,配套管网5.9km; 旧县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600m3/d,远期(2030年)总规模900m3/d,配套管网12.3km。另,新建部分新增配套管网24.5km。其中,茅坪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6.1km、嫘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3.6km、洋坪镇回龙观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4.1km、洋坪镇马家滩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管网10.7km。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为准。详见下表:

远安县城乡污水治理工程各子项目情况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规模(t/d)

配套管网(km)

存量

新建

合计

1

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30000

3.9

--

3.9

2

嫘祖镇污水处理厂

1500

6.28

3.6

9.88

3

茅坪场镇污水处理厂

1000

6.46

6.1

12.56

4

回龙观污水处理厂

2500

18

4.1

32.8

5

马家滩污水处理厂

10.7

6

远安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

5000

29.9

--

29.9

7

花林寺镇污水处理厂

800

--

10.8

10.8

8

旧县污水处理厂

600

--

12.3

12.3

9

河口污水处理厂

600

--

5.9

5.9

合计

42000

64.54

53.5

118.04

2.2 PPP项目投资额

2.2.1 投资额

本项目纳入PPP投资为28003.72万元。项目投资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存量项目经营权转让价款18605.00万元(根据宜昌华海资产评估合伙事务所出具的经营权评估报告(宜华海评报字[2017]75号),一部分为新建项目建设投资9398.72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投资汇总表


类型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规模(t/d)

经营权转让价款/投资(万元)

存量TOT

1

远安县城乡污水处理厂

30000

5416.14

2

嫘祖镇污水处理厂

1500

1446.81

3

茅坪场镇污水处理厂

1000

1505.75

4

回龙观污水处理厂

2500

1906.06

5

马家滩污水处理厂

6

远安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

5000

8330.25

新建BOT

7

花林寺镇污水处理厂

800

9398.72

8

旧县污水处理厂

600

9

河口污水处理厂

600

总计

42000

28003.72

2.3 运作模式

2.3.1 本项目采用“BOT+TOT”的运作模式,新建部分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存量部分为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本项目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SPV公司享有合作期内的经营收益权。合作期结束后,本项目经营权由SPV公司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2.3.2 本项目由远安县人民政府授权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远安县住建局)作为实施机构,组织实施本PPP项目;由远安县人民政府指定远安县栖凤城投公司为政府出资方;远安县栖凤城投公司(或其子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SPV公司。SPV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管理。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SPV公司合同履约情况。

2.4 投融资结构

2.4.1 本项目资本金为7000万元,由政府方与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政府方出资700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6300万元。政府方与社会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根据建设进度注入。

2.4.2 本项目其余债务资金21003.72万元,由社会资本融资解决,政府方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予以部分补助。若政府取得的专项债券资金低于预期,则相应减少新建项目建设投资补助数额,相应增加融资部分金额,相关风险由SPV公司承担。

2.5 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方式为“政府付费”。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的收益来源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可用性付费、配套管网运维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

2.6 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新建子项目建设期1年,所有子项目运营期29年)。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SPV公司应承担的所有风险。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营业执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是三证合一,则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融资额度(20000万元)的融资能力。

3.1.3 项目建设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业绩要求:

(1)201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实施过一个污水处理PPP项目。

(2)201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提供)在国内至少有一个独立承担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都需参股SPV公司,且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各成员职责分工,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a.ycztb.com/yaSite/)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年11月6日8时00分至2017年11月13日8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远安支行:173*****0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0196-016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180*****380********

咨询电话:****-*******

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4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8时30分--9时30分。

6.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4号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38*****316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6*****282

2017 11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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