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荣誉型疗休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荣誉型疗休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荣誉型疗休养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BX********),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
(1)招标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荣誉型疗休养集中采购项目,疗休养线路包括夏季呼伦贝尔草原+阿尔山+满洲里7日、张家界+凤凰古城7日;春秋季节华东五市+黄山7日、云南丽江7日;冬季厦门+武夷山7日、三亚7日共6条线路,投标人须为员工疗休养活动提供酒店客房、用餐、旅游线路、票务、车辆等除购物外产生的一切业务,本期预算为18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结果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份额分配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000元/人。(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国内旅游等相关业务;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售后不退。
外地投标人无法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请在购买时咨询代理公司。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招标编号和包件号(如有),同时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中东财富中心408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2.2已在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销售截止日后及时在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https://www.cuecp.cn;开标后2日内,投标人应在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
5.2.3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袁原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许赫然、杨欣
联系电话:186*****588、155*****381
邮箱:shtxzb_jl_l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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