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城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7〕S046号 |
开标时间:2017-11-1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沙县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明建招〔2017〕S04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沙县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城西南路8幢;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城西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70620元其中暂列金:40000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11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1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15.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年11月 3日至2017年 11 月9日(双休、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建设局五楼明建五楼福建省明建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采用 不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 11月 3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7 年 11月3日后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5时3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 6.4. 投标保证金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汉唐大洒店11楼会议室;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凤岗街道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_ ; 地址:沙县, 邮编: 365050 ; 地址:沙县城区 ,邮编: 365500 ; 电话:136*****649 , 联系人: 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黄女士 手机: 136*****039 ; 监管部门: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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