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院公共区域WiFi建设二期(基于健康大数据分级诊疗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

厦门市医院公共区域WiFi建设二期(基于健康大数据分级诊疗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

乙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GWCG[GK]*******的厦门市医院公共区域WiFi建设二期(基于健康大数据分级诊疗服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售后服务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1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1*******易联众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免费保修期:自全部货物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整体保修贰年,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并承诺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包含免费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零配件服务)。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蔡工/189*****386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6*****167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捌万贰仟玖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1货物名:汇聚交换机品牌型号:锐捷、RG-S5750C-28SFP4XS-H;28口SFP接口(SFP为千兆/百兆口),8个复用的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4个1G/10G SFP+光口,2个扩展槽,2个模块化电源插槽,配两个电源数量:9单位:台价格:162000 ;序号2货物名:高密度AP品牌型号:锐捷、RG-AP740-I;室内灵动天线型无线接入点,内置X-sense灵动天线,三路双频,支持四空间流,整机最大接入速率2.966Gbps,可支持802.11a/b/g/n和802.11ac同时工作,胖/瘦模式切换、WAPI、双电口上联、PoE+和本地供电数量:9单位:台价格:49500;序号3货物名:普通放装AP品牌型号:锐捷、RG-AP720-L;室内无线接入点,双路双频,支持2条空间流,整机最大接入速率1167Mbps,可支持802.11a/b/g/n和802.11ac同时工作,支持802.11AC WAVE2特性,支持MU-MIMO,胖/瘦模式切换,千兆上联、PoE和本地供电数量:180单位:台价格:396000;序号4货物名:馈线式AP品牌型号:锐捷、RG-AP4220;智分基站,单路双频,2个物联网输入口, 8个SMA输出口,PoE和本地供电,配有相应配件数量:1单位:台价格:4500;品牌型号:锐捷、RG-APD-M(EA);智分单元,内置双路双频AP模块,占用一个license授权。1个SMA输入口和12个SMA输出口,一个物联网接口,PoE+和本地供电,配有相应配件数量:7单位:台价格:45500;序号5货物名:无线控制器品牌型号:锐捷、RG-WS6008;下一代无线控制器,自带8个千兆电口,2个SFP复用口;默认支持32个AP,可通过扩展License最大控制224个AP;支持墙面式AP特性,墙面式AP最大可控数量翻倍,标配一个电源数量:9单位:台价格:109800;序号6货物名:24口POE交换机品牌型号:锐捷、RG-S2910-24GT4SFP-UP-H(V3.0);固化24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4个1G SFP光口,1-24口支持PoE+/PoE,1-4号口支持HPoE(60W),整机PoE最大输出370W,配有单模模块一对数量:10单位:台价格:95750;序号7货物名:8口POE交换机品牌型号:锐捷、RG-S2910-10GT2SFP-UP-H(V3.0);固化10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2个1G SFP光口,1-8口支持PoE/PoE+/HPoE(60W),整机PoE最大输出760W,配有单模模块一对数量:10单位:台价格:80350;序号8货物名:综合运维平台品牌型号:锐捷、RG-RIIL6.X;监控资源授权数30个(资源包括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无线AC、服务器、数据库、应用);AP监控节点授权300个;服务:产品的安装、部署、调试以及项目文档撰写与基础维护知识讲解数量:1单位:台价格:34500;序号9货物名:施工服务品牌型号:易联众、施工服务;按社区医院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施工安装过程中所有的网线和馈线进行全程套管,网线采用六类线;并提供与厦门市信息中心统一认证平台光纤对接的相应配件(光电收发器和跳线)等。包含施工辅材和贰年维保数量:1单位:项价格:425000;序号10货物名:裸纤费用品牌型号:裸纤费用;裸纤租用要求 项目中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厦门市信息中心认证平台进行对接,租用运营商的裸纤数量:1单位:项价格:180000; 无线设备分布表 设备部署单位:嘉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18台、 馈线型AP:8台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3台、 汇聚交换机:1台; 设备部署单位:莲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22台、 馈线型AP:0台、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18台、 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海沧街道石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21台、 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22台、 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21台、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金山街道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19台、 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设备部署单位:东孚街道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高密度AP:1台、 放装型AP:18台、 馈线型AP:0台、 无线控制器:1台、 POE交换机:2台、 汇聚交换机:1台、合计: 高密度AP:9台、 放装型AP:180台、 馈线型AP:8台、 无线控制器:9台、 POE交换机:20台、 汇聚交换机:9台; 施工和裸纤租赁服务类别:施工名称:施工内容要求描述:按社区医院的要求进行安全施工,施工安装过程中所有的网线和馈线需要全程套管,网线必须采用六类线数量:9家;类别:光纤名称:裸纤租用要求描述:项目中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厦门市信息中心认证平台进行对接,租用运营商的裸纤,并提供相应配套的光电收发器及光纤跳线等对接配件数量:3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由甲方、乙方和监理三方对系统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如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或完成试运行阶段提出的修订,达到甲方要求,则双方在试运行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由验收小组按本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组织项目最终验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6.1.2验收方法: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系统建成后试运行期不少于30个日历日,试运行期满乙方提交项目文档(包含但不仅限于实施文档:材料与设备到货清单、设备开箱检验单、设备加电测试单、实施过程记录、工作周报、项目自检报告、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操作手册;培训:计划、教材、过程,受训人员签到表;测试:测试申请、计划、报告;验收:验收申请、竣工报告、设备移交清单、验收方案、用户使用报告等)并由甲方组织系统验收。6.1.3若项目验收不通过,乙方在规定时间整改后,再行验收。若再行验收仍不通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支付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合同总价款:壹佰伍拾捌万贰仟玖佰元整(¥1,582,900.00)7.2付款方式:7.2.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书及相应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预付款项的财政支付手续,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791,450.00)。7.2.2系统正式安装运行后并通过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投标总价的10%质保函,即壹拾伍万捌仟贰佰玖拾元整(¥158,290.00)并提交项目合同金额的50%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后,为乙方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剩余款项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柒拾玖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791,450.00)。7.2.3在项目竣工验收期满两年且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所有内容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银行质保函,即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贰佰玖拾元整(¥158,290.0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总价10%,乙方应当以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保函有效期为验收之日起两年。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硬件设备是原厂原装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和可使用的。10.2乙方保证按时为甲方安排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乙方应根据本项目采购的设备采用的相关技术,对甲方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设备、文字资料和培训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和讲义均为中文印刷。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培训项目内容进行选择。10.3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专有产品和服务,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索赔。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约束力。10.4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供产品,每迟交10天(不足10天的按10天计算),乙方应按合同总价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10.5项目终验完成后,乙方应保障甲方系统正常运行,如因乙方未达到要求而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发生违约现象,则可按《合同法》进行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整体设备免费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为贰年(贰年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此保修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均免费。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提供硬件运行维护服务,所涉运维费用另行结算,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14.2乙方所安排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14.3乙方应完成对甲方人员的相关培训和配合甲方进行调试。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4.4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即时响应,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障,24小时内负责修复;特殊情况下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承诺提供使系统可正常运转的可行的应急措施。若因乙方延误未及时修复、排除故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维修(护)的部件,乙方采用“先替换后维修”的原则,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14.5乙方未能按规定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另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14.6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售后服务。出现故障需厂家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24小时内无法修复可提供备机,并提出替代方案,保证系统正常运转的措施。对硬件设备提供成本价的维修,如整件更新将不高于原合同价。14.7回访及检修:乙方承诺对所有维修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回访(每季度一次),并根据合同货物(系统)的使用情况不定期免费为合同货物进行检修(每年须提供至少4次的全面巡检并提供书面巡检报告)、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以保证合同货物(系统)的长期正常使用。对于每次的故障维护,均详细记录在案,包括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故障时间、维修方法、措施、效果、双方经办人员等。每半年汇总提交一次书面的系统维护报告。14.8技术资料:乙方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14.9培训:工程完工后,技术人员将继续进行巡查,并现场指导工作人员熟悉系统的操作。由于系统的操作及日常一般性维护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乙方提供培训的详细内容及计划,并提供中文培训教材及中文使用说明书等。14.10收货事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收货地址为甲方指定地点。在乙方交货过程中,甲方提出送货指定地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书面通知之前有权向本合同所约定的收货人交货。收货人对乙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确认或承诺)无争议的视为甲方之行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两份,送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中心乙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会展路2009号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观日路18号502室
单位负责人:陈少玫单位负责人:张曦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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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东
委托代理人:



150*****756*******">





洪梅
联系方法:189*****386
联系方法:138*****323
开户银行:农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
账号:4032 8001 0400 45034账号:6810 8011 1910 001


签订地点:厦 门


签订日期:2017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平台 分级诊疗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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