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XK-2017-573 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实验小学用电新建工程,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实验小学,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实验小学用电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学校内 3、建设内容:用电新建工程。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前往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鹿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资质证书(有效); 4、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函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11月 30日上午9:00分,鹿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招标投标综合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招标人: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实验小学 联系人: 郝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鹿泉市区新凯路36号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