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柘荣县青岚水库水系连通工程10kv供电工程”邀请投标单位预报名公告
关于“柘荣县青岚水库水系连通工程10kv供电工程”邀请投标单位预报名公告
招 标 编 号 : 建盛(F-2017)招字第16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青岚水库水系连通工程10kv供电工程已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柘发改投资〔2017〕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柘荣县东源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88883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柘荣县青岚水库水系连通工程10kV供电工程,
因水库水系连通工程用电需求,新建变压器S13-250kVA两台;具体改造如下:
①本工程电源T接于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09杆,新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14杆作为本项目产权分界点,并在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14杆上安装一组真空断路器、一台高压计量装置(JLS2F-10-30/5)、一套负控装置、两组隔离开关、一组避雷器、一组接地验电环.
②、本工程新立NJS1A3-240-M水泥双杆4基、新立NJS2A3-240-M水泥双杆1基、新立N12水泥杆5基、新立J12水泥杆1基、新立K3水泥杆1基、新立NJ1A-M-15水泥杆3基、新立NJ2A-M-15水泥杆2基、新立Z-M-15水泥杆19基、新立ZJ-M-15水泥杆2基;新安装GJ-50拉线15组、新安装GJ-80拉线92组、新安装GJ-100拉线2组。
③、新架设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09杆~#010杆、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25杆~#030杆、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27杆~#027-6杆导线采用JL/G1A-95/15钢芯铝绞线,长1.8773km;新架设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10杆~#025杆,导线采用JKLYJ-10kV-95绝缘导线,长1.054km。新架设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30杆~#043杆,导线采用JKLYJ-10kV-50绝缘导线,长0.8064km。
④、在新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35杆上安装一组隔离开关、一组二遥型故障指示器;在新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27杆上安装两组隔离开关、一组二遥型故障指示器用于分支T接至闸门边。
⑤、在新10kV东源线901线路龟洋分线养殖场支线#011、#017、#023、#031、
#037、#043杆各安装一组接地验电环;共计6组。
⑥、在#431、#27-6杆处各安装S13-250kVA为隧道口临时施工变以及闸门变,
并在杆上安装一组隔离开关、一组避雷器、一组跌落式熔断器、一台低压综合配电箱(二出一备)。
⑦、低压综合配电箱进线采用YJV22-1kV-4×150低压铜芯电力电缆进线。
⑧、0.4kV部分未列入本设计范围、青苗赔偿部分具体由建设单位负责未列入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8839元;
2.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安装调试,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通电交付使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执业),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
(2)若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执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若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介绍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证
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证件复印件;(介绍信格式不限,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递交介绍信无效。
4.3提交介绍信地点: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一楼)
5.评标办法
5.1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在所有报名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20家的潜在投标人,邀请其投标,不足20家的,全部邀请。
5.2随机抽取的时间为2017年11月 8 日17时30分,地点为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备注: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未到场则视为默认最后的抽取结果。)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2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吴传伟
地 址:柘荣县城关六一五西路83号
联系人:苏忠表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林炜
地址:福鼎市天湖大道中汇广场8栋702室;
电话/传真:****-*******/132*****963;
联系人:小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监督单位:柘荣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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