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炎陵县地方税务局
行政区域炎陵县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47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8:30至2017年11月17日 17:30
预算金额¥33.97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振林
项目联系电话189*****399
采购单位炎陵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文志:139*****722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振林:189*****399
附件:
附件1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GSG-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振林

项目联系电话:189*****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炎陵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内

联系方式:邱文志:139*****7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振林:189*****3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8:30至2017年11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二)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三)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提供“信用中国”网上打印页,(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振林

项目联系电话:189*****39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3.972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8:03至2017年11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炎陵分公司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炎陵县地方税务局地税文化建设品牌与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1、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现场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2、保修期内非用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设备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1年。

1,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移交;

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支付,成交供应商领款时必须向业主开增值税发票;领成交总价的95%时必须开具全额发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艺术服务 其他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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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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