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共停车空间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三期招标公告
城区公共停车空间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三期招标公告
嵊州市城区公共停车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嵊州市城区公共停车空间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项目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HZGS2017-021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嵊州市城区公共停车空间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项目三期
1
项
3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拟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时间:2017-11-06至2017-11-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 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嵊州市华宝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内)二楼
3.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8 09:30:00
七. 投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嵊州市华宝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内)二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2017-11-28 09:30:00
九. 开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嵊州市华宝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内)二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3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或旧版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还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金雅利路7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长春路98-10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03
附件信息:
间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项目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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