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专用巡查电动汽车招标公告
租赁专用巡查电动汽车招标公告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租赁专用巡查电动汽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租赁专用巡查电动汽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17-063Z 三、采购人: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77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租赁铁腕治霾网络化管理专用巡查电动汽车12台。 2、项目用途:巡查用车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5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 3、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3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窦工王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51*****7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91 0000 110120 1000 5618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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