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铁岭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为铁岭市行政中心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招标名称:铁岭市行政中心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采购
(二)、招标编号:TLTH2008-ZFCG-032
(三)、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范围: 铁岭市行政中心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设备
(五)、招标铁岭市行政中心净化水系统和加热水系统名称、数量及要求:(详见:需求规格说明及采购范围一览表和所附技术附件)
(六)、交货日期:合同签订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业主希望合理而适当的提前完成
(七)、交货地点:铁岭市新城区。
(八)、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九)、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2、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
注:开标时请携带原件备查。
(十)、谈判文件的购买: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购买谈判文件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2008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到铁岭市银州区24号(龙腾大厦三楼)办理相关手续,时间2008年12月11日至2008年12月13日上午 9:00-下午16:00时整。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十一)、谈判时间、地点: 2008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时整,铁岭市凡河新区24号(龙腾大厦三楼),投标文件谈判时供应商自带。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向招标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机构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经与招标人协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十四)、联系方法: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铁岭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
联 系 人:崔旭普
联系电话:139*****986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 行:铁岭市商业银行广信支行
银 行 行 号:***************
邮 箱:tianhuagongsi123@163.com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24号(龙腾大厦三楼)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魏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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