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副油、汽车轮胎,车辆维修等招标公告

车辆副油、汽车轮胎,车辆维修等招标公告

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车辆副油、汽车轮胎,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天山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车辆副油、汽车轮胎,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制造商)供应商前往招标代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车辆副油、汽车轮胎,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415

三、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选取数量

1年预算

第一包

车辆油品

选取三家供货商

150万

第二包

车辆轮胎

选取三家供货商

150万

第三包

车辆维修(调发动机高压油泵)

选取两家供货商

130万

第四包

车辆维修(缸体、缸盖、气门等)

选取两家供货商

第五包

装载机维修材料

选取一家供货商

按实际支付

第六包

除雪车易损件

选取一家供货商

50万

第七包

前推中扫配件、前置滚刷配件

选取一家供货商

按实际支付

第八包

水暖配件

选取一家供货商

10万

第九包

凯斯滑移机设备易损件

选取一家供货商

按实际支付

第十包

垃圾箱维修材料

选取一家供货商

40万

第十一包

马斯唐滑移机设备易损件

选取一家供货商

按实际支付

第十二包

油漆

选取一家供货商

20万

第十三包

汽车电瓶

选取一家供货商

20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

(每日10:30-13:30,15:30-18:30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东环路186号天山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1388号
联系人:马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转8011

传 真:****-*******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 汽车轮胎 副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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