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
秭归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
秭归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1-06
项目编号:ZGZ0063-201701-01F
1.招标条件秭归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已由秭采计备【2017】XM0945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秭归县位于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两岸,三峡工程坝上库首。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8~111°0,北纬30°38~31°11。东与宜昌市夷陵区(原宜昌县)的三斗坪、太平溪、邓村交界,南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榔坪、贺家坪接壤,西临巴东县的信陵、平阳坝、茶店子,北接兴山县的峡口、高桥。县境东起茅坪新集镇凤凰山(新县城所在地),西止磨坪乡凉风台,南起杨林桥镇向王山,北止水田坝乡懒板凳垭。秭归县版图面积2427平方公里,县境东西最大横距离66.1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离60.6公里。全县辖12个乡镇(茅坪镇、屈原镇、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沙镇溪镇、两河口镇、梅家河乡、磨坪乡、郭家坝镇、杨林桥镇、九畹溪镇)、共186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1150个村(居)民小组。
2.2招标主要内容:秭归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地名综合数据库、地名“一张图”系统、“地名百科”网站、地名公众服务电子触摸屏、地名导航、智慧乡村旅游、标准地名图集、地名志、地名文化故事丛书等内容。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2.3项目预算:人民币249.60万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2.4实施期限: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20日前全部结束并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成果汇总与提交。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
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A、具有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B、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业务合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C、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地名普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4时30分至2017年11月13日14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5.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
7.联系方式招标人:秭归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1号 办公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时代天骄四楼B06
联系人:王荆洲联系人:向伟嘉
联系电话:139*****189 联系电话:18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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