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第四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一标段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第四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一标段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CDXBD(QH)ZB-2017-40)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林业局以北林【2017】30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现委托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海晏县金滩乡 | |||||||||||||||
(2)招标内容:建设总规模为人工造林3500亩。建设内容为:共栽植各类苗木584500株,其中:苗高80cm青海云杉169455株,苗高150cm青海云杉32121株,樟子松80-100cm容器苗112465株,胸径2.5cm青杨150831株,两年生乌柳32646株,两年生中国沙棘86982株。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E****************578001 |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 第一标段 |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 ||||||||||||
E****************578002 |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 第二标段 |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 ||||||||||||
E****************578003 |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 第三标段 |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 ||||||||||||
E****************578004 | 海晏县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人工造林项目 第四标段 |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态建设、绿化造林、种苗经营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行业相关技术职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至少已完成一个类似的工程业绩。 备注:凡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已完工验收合格一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以生效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其中两项资料为准; (5)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 (6)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人、项目经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bzwzx.gov.cn) | |||||||||||||||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 代理机构: |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海北州海晏县三角城镇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8楼 | ||||||||||||
联 系 人: | 党先生 | 联 系 人: | 赵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2017年11月0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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