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水利局委托,对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现将投资人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

1.项目授权主体:灵山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灵山县水利局

3.项目名称: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4.项目编号:GXDYZC-2017-(CZ)-64

5.采购需求:拟招社会资本方,在合作期限10年内(含建设期约2年,运营期8年),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承续合同承担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优化设计、投(融)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和移交,其中项目投(融)资责任主要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提供南流江支流(灵山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灵山县水利局或灵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6.建设内容: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由三个子项目组合而成,分别为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灵山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

(2)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本工程项目共建设7.12 万平米生态湿地,1300m 截污干管,11 套组合式水体净化处理系统,8.4 万平米生态护岸,河道底泥清淤工程,河道水环境智慧管理系统。

(3)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设范围:从武利镇花石村起,至文利镇沙帽岭村。河道轴线总长48公里。建设范围灵山县境内沿线2km范围内的污染源治理。包含南流江支流(灵山段)沿线农村100座污水处理站,服务于各乡镇和村屯的建成区。

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工程包括新设村屯生活垃圾收集箱256个,全密闭式垃圾箱102个,机动三轮清运车4辆、侧挂式清运车2辆。

(4)灵山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保护湿地提升工程

建设159055 ㎡(238.58 亩)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截留和降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的污染物,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水排放,同时实施工业园区景观建设工程,提升工业园区的品质。

7.本项目可研总投资估算为36267.48万元。

8.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模式

二、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

(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

2、财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必须具备下述要求:

(1)要求具备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取得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注册通知或现金和银行存款为准)。

(2)社会资本方承诺中标后30日内注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实缴到位不低于50%注册资本金,其余注册资本金在项目公司成立后90日内实缴到位,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730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7300万元人民币,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10%:90%的比例占股,采用认缴制。

3、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未被广西建设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

(3)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质要求:

(1)申请人需具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申请人在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全部持证上岗,年审合格,人员配备很齐全、合理 。所有人员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3.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情况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

4.建设期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及处理费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5.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函格式自拟,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诉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招标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三、社会投资人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社会资本方数量最多不超过5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取综合评分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①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原件核查)。

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 28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出示的材料:社会资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以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六、其他说明:

2.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5.项目实施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公告的方式另行通知。

七、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八、业务咨询:

项目实施机构:灵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滨二路124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项目联系人:钟工、罗工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灵山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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