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医院委托,就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
1.2 项目编号:XRCS-2017-103010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磋商范围:所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1.4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除颤监护仪 | 28 | 台 | 投标产品应为各公司最先进机型及配置 |
1.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1.6 交货地点: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2国内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2.4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5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一级代理商授权书;
2.6 响应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2.7在磋商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8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
2.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报名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报名。
3.2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财务审计报告;货物制造商授权书(限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上述资料请携带相关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复印件一份。
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人民医院采供处》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
联系人:高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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