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服务招标公告
房地产服务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受采购人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房地产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CG[2017]-0910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呼财购准字(电子) [2017]00971号
四、采购人: 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
五、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内容: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元整,小写1,760,000.00元。
七、项目基本概况: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整楼物业服务2年,具体要求参见需求明细。
八、服务期:二年。
九、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底支付。
十、项目验收要求:采购人验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十一、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数据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个体或企业法人的,投标时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需密封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已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密封提供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其真伪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审现场扫描告知函上的二维码向评审委员会进行验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开户许可证为准。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其所在地财政部门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资金支付必须其所在地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账户统一支付,以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原件或所在地财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为准。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5日内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交纳履约保证金和领取中标通知书。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0时00分,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贝尔市群众艺术馆房地产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无
人民币小写17000元
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149*****292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金额和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如潜在的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按标段的金额和账户分别存入。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50分起至10时00分截止。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3楼321开标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均不予接收。
十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十八、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3楼321开标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十九、采购人联系人(质疑受理人):徐颖韬
联系方式:156*****699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慧 联系方式:****-*******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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