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招标公告

硬件招标公告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影视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硬件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BHCGGK*******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无锡市影视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硬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编号:BHCGGK*******

《无锡市影视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硬件采购。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锡市影视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硬件采购,共分为1个包,采购估算价96.566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

B. 为招标范围内主要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上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代理商;

C. 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上门服务;

D. 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查询函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采购文件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hjyzx.com/bhggzy/)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份,投标人在开标当日递交。

3. (1)投标人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至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账号:****************00000 1923

滨湖支行营业部联系人:郁晓琛 联系电话:****-********

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其它形式支付。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9日9: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9: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4.投标文件接收人:韩莉莉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韩莉莉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0号519室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硬件 公共服务平台 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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