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清原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工程3、4号机组环保配套项目厂址普选报告编制、咨询工作-非招标公告
中核清原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工程3、4号机组环保配套项目厂址普选报告编制、咨询工作-非招标公告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采购公告(非招标)
一、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原公司”),资金来源为海南核电环保配套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工程3、4号机组环保配套项目厂址普选报告编制、咨询工作
2.采购项目编号:QY-FW-XJ-2017-60
3.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整
4.交货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5.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6.采购项目标的及数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型号/技术要求 |
1 |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3、4号机组环保配套项目厂址普选报告编制、咨询 | 1项 | 《海南核电环保配套项目规划方案(含区域调查报告)技术规格书》 |
1.通用资格要求(工程与服务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不接受代理应答及联合体应答。
(5)信誉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2)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6)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应答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2)在应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应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二)专用资格要求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应答人须满足的专用资质要求:
1.核工业工程咨询甲级资格;
2.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
(三)业绩要求1. 近3年内从事过(或类似)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选址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本公告对外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处,查找本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仅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售,供应商注册账号免费,服务电话:***-********。
2.本次网上发售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5:00
2.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网上报价,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全部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电子应答,不接受提交纸质文件。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薛女士
传真:***-********(转计划部)
电子邮件:QY_caigou@126.com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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