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询价采购)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设备采购有效期:2017-11-07 至 2017-11-16撰写单位: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撰写人:王立辉 (询价采购)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救助物资设备采购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对救助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编号:CGZX2017-43)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技术指标
1救助物资设备1套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18.71万元。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采用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的报价单填表,用档案袋或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结束前递交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9日(每日9.00-15.30)3、地点:阜蒙县财政局一楼102室4、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7日内;合同约定地点。验收标准:国家标准。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阜蒙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地 址:阜蒙县本街联系 人:王雷联系电话:150*****600集中采购机构: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阜蒙县北环路107号项目联系人:王立辉联系电话:****-******* 138*****018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11月7doc

标签: 物资设备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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