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招标(第二次)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招标(第二次)
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安装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7]66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峨边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地方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处理污水(近期)0.4万吨/日,厂外截污管道长约9公里。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内容。
2.2 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
2.3 要求工期:600日历天(不扣除节、假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应具有2005年以来已完同类工程业绩1个及其以上且规模不低于处理污水0.4万吨/日的施工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资格证书、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 ;
3.2 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 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年12月 15 日至 2008年12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乐山市宏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心城区护国寺巷4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证明资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4.2.1购买招标文件者持本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本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及的相应证明材料及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峨边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833) *******
代理机构:乐山市宏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护国寺巷42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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