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南湖区段)

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南湖区段)

  嘉兴至海盐(南北湖)公路(南湖区段)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08]25号文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起点位于三环南路与三环东路交叉口起点,终于南湖区和海盐县交界处,路线全长8.912公里,上跨沪杭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交叉处桥下净空高度为5.2m。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总投资约为3.73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计划于2010年底建成。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省补助。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第一施工合同段

1、标段内容:K0+000~K4+600(长度4.6km)的路基、桥梁、涵洞、线路交叉、其他工程,以及K0+000~K8+912(长度8.912km)的路面、安全设施。计划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资格条件: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合同段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交通安全设施外的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根据2007年度浙江省交通厅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08]152号文),凡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施工合同段的中标人(合同金额大的标段);其他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只允许参加一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7日10: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五环广场东环二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两个工作日前在招标人指定帐户入帐,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帐号:****************0070

二、第二合同段

1、标段内容:K4+600~K8+912(长度4.312km)的路基、桥梁、涵洞、线路交叉、其他工程。计划工期18个月(其中路基工程必须在14个月内交验),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资格条件: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合同段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根据2007年度浙江省交通厅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浙交[2008]152号文),凡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2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成为一个施工合同段的中标人(合同金额大的标段);其他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只允许参加一个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7日10: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五环广场东环二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两个工作日前在招标人指定帐户入帐,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帐号:****************0070

三、监理合同段

1、标段内容:K0+000~K8+912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线路交叉、安全设施、绿化等(路线长8.912公里)。监理服务期4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2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资格条件: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月7日10: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总台(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五环广场东环二楼);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3条的规定以银行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两个工作日前在招标人指定帐户入帐,银行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开户名称: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帐号:****************0070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1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参考资料及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锋平、杨新华

地 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三楼

邮 编:314050

电 话:0573-****************

传 真:0573-********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C座2F

网址:http://www.zjpec.com/

邮编:310012

联 系 人:易兵兵

电话:****-********135*****019

传真:****-********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6号位

  招标人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三楼

  联 系 人:许峰平

  联系电话:****-********、0573-********

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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