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垃圾中转站招标文件补遗

泰和县垃圾中转站招标文件补遗

1、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实施,决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3、在投标报价时经三路、八一路、江南市场三处垃圾中转站应分别报价,评标时以三项报价之和进行评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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