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招标公告(市政)
广丰县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工程招标公告(市政)
各标段投资分别约600万元,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概况:
1、 工程项目地址:广丰县芦林街办五里居委会;
2、 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资金来源:政府贷款;
(2)计划工期:计划2009年2月4日开工,4月10前完成水下工程,4月30日全部竣工,共85日历天;
(3)质量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5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Ⅰ标段:丰溪河北岸芦洲电站至西溪河段0+0~1+24.768;西溪河出口衔接段;丰溪河北岸水南大桥至永丰大桥段4+420~5+408.770;
Ⅱ标段:丰溪河北岸芦洲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0+05~1+781;
Ⅲ标段:丰溪河北岸芦洲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1+781~3+583;
Ⅳ标段:丰溪河北岸芦洲大桥至污水处理厂段3+583~5+385;
Ⅴ标段:丰溪河南岸永丰大桥至芦洲大桥段4+460~6+386.483(其中包含5+917.110~6+55.062顶管段)。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可报名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资格预审。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经过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五大员证书。凡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施工单位,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城市排水工程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一项,同一工程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投标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施工业绩,但若报名参加Ⅴ标段投标,()则不论一级及以上或是二级施工企业,均必须提供顶管施工经历和顶管机械设备清单,施工经历证明材料要求同前述。同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招标人将对中标排序企业的施工业绩及建造师进行考察,如考察事实与所提供材料内容不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中标公示时将对其本次提供的施工业绩一并进行公示。
六、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2日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至1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5个有效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
受理报名人名称:广丰县博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广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丰县建设局四楼)
报名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7*****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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