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关于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GYZCC-201715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
改造15套固定式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系统建设包含杆件、基础施工,管道铺设、绿化恢复、电源接线及软件、硬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项目需提供3年质保。
本次招标将组织供应商自行堪查安装点位,联系人:俞永聪,电话:151*****122。
总限价:150万元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或供应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机动车雷达测速系统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 ,14:30-18:00。购领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长生路25号三楼政府采购科一室)。
(三)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出售。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其他有关事项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书面文件于2017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长生路25号三楼政府采购科一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长生路25号)。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钱邦才。
六、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代 理: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钱邦才
电 话: ****-********
联 系 地 址:高邮市长生路25号三楼政府采购科一室
邮 政 编 码:225600
(二)采购单位: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联系人:冯卫明 电话:139*****600
(三)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高邮建行盂城分理处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贰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确认时间前(2017年11月17日17:00)与磋商确认函一起送达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gyzfcg.gov.cn/)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特别提醒: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并备注项目编号。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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